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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支招防范民间借贷风险——谈小君

发布时间:2021/09/02

  今年上半年,河北思洋律师事务所已接受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十件,借贷金额从数十万元到上百万元不等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和案件标的额,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。根据这些年来代理的大量民间借贷案件情况,思洋的律师专门总结梳理出民间借贷中应当防范的许多风险,特别是以下八个方面,提醒广大市民“借款有风险、出借需谨慎”。
  1、亲戚朋友间借钱,碍于情面,不写借条收据
  据统计,7成以上的民间借贷纠纷都发生在亲友之间,许多人认为,大家是亲戚朋友,碍于情面,没有要求借款人写借条收据,或者聪明地认为通过银行转帐交付借款,既不伤情面,又能留有借款凭证。
  律师提醒:一定要写借条收据。没有借条收据,就不容易证明借贷关系成立,如果发生纠纷,一是取证难,二是法院很可能不予立案;而银行转账凭证也只能证明有钱款往来,并不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。
  2、借贷大额现金,最好采取账户转账方式
  我们曾代理了这样一件借贷纠纷案: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,但出借人以现金的形式把大笔钱款借给对方。发生纠纷后,借款人在法庭上坚称出借人没有交付现金,借款合同没有生效。而出借人因时间太长了,对这笔现金的来源、交付时间、地点以及交付过程不能作出合理地陈述,且陈述前后有矛盾,差一点败诉。幸亏在我们思洋律师帮助下,取到了一些有利证据,最终赢得了官司。
  律师提醒:大额现金借贷,通过银行转账就有凭证,而且能够显现出交付金额、交付时间、地点以及交付过程等信息。但现金交付则没有这样的优点。
  3、谨防向第三人账户汇款
  在民间借贷中,会出现这种情况:出借人仅凭借款人口头,或者非正式的通知,就将钱汇入第三人账户。这样做的风险是:可能无法证明双方的交付借款的事实。
  律师提醒:如果向借贷双方之外的第三人账户转账,最好在借条上写明打款账户。
  4、小心借条上的漏字、错别字、同音字埋下的隐患
  律师遇到这样一起借贷纠纷案件:出借人没有对借款人写的借条进行仔细审查,就收下了借条,后来发生纠纷闹上法庭,才发现借款人在借条上签名的字与其身份证的名字不一致,差一点输了官司。
  律师提醒:出借人拿到借条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一下借条内容,尤其是借款金额、借款人的姓名是否与其身份证上一致,如果有漏字、错别字、同音字,最好重写一份,别怕麻烦。
  5、还款时一定要收回借据原件
  曾有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:借款人在还完借款时,没有认真查看收回的借条,把借条的复印件当成了原件。后来,出借人又拿借条原件要求借款人再次还款,由此产生了借贷纠纷。
  律师提醒:还款完毕时,一定要收回借据原件,最好让对方写一份收条,小心无大错。
  6、大额借款须提供担保
  现在民间借贷金额越来越大,动辄借款上百万上千万,出借人把钱借给对方后,如果没有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,一旦借款人无法还款,那么,出借人即使赢了官司,也难追回借款。
  洋律师提醒:大额借款,必须要求借款人提供足额的担保,明确抵押物,并办理抵押登记和约定收回抵押物的方式,或者明确约定由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。
  7、勿忘2年诉讼时效
 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为2年,但许多出借人都不知道,认为“借债还钱,天经地义”,于是,当借款人一直以各种理由不还款时,出借人也可能忘了在诉讼时效期间内,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;过了时效,再诉至法院,可能丧失胜诉权。
  律师提醒:到了约定还款时间,最好马上催对方还款;即便对方无法还钱,也要签署延期支付的协议,防止过了时效,以保障出借人利益。
  8、高息、扣息均不受法律保护
  高息、扣息是民间借贷的显著特点。出借人为赚高息,放款时扣除利息,又按照原约定的借款金额收取高息,而借款人为拿到钱,往往什么条件都同意,一旦不堪重负,就无力偿还,或者以高息、扣息不受法律保护而提出抗辩理由,甚至干脆卷款潜逃。
  律师提醒:民间借贷超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部分,不受法律保护。如果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利息,只能以实际借款金额还本付息。而且,千万不要因一时的贪念而掉进高息借贷的陷阱,最终可能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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